議員倡購物設7日冷靜期打擊不良營商 陳百里︰須小心權衡利弊
2023-12-13 14:59
在過去3個財政年度,消費者委員會接獲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個案維持1400宗以上。民建聯議員陳恒鑌今日(13日)在立法會會議提出口頭質詢,詢問有否新措施打擊教育中心、美容院或健身中心以不良營商手法;或會否參考內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做法,訂明透過非現場購物方式購買商品的消費者,可無須說明理由在7日內退貨。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認為無理由7日內退貨會嚴重影響各行各業的商業運作,引致大量商戶需要承擔額外的成本,當局在作出有關考慮時必須要小心權衡它的利弊。
陳百里指出本港現時已有不同的法例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中《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禁止商戶對消費者作出不良營商手法,違反相關條文的商戶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他又指,海關就不良營商手法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由2020年至2023年10月底,海關完成了477宗調查,並完成284宗檢控個案,其中並定罪個案達到258宗,成功檢控率超過九成,涉及不同行業被法庭判監的個案達到79宗,被判入獄人數41人,其中一個個案涉及健身中心職員,以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合約;當中一名涉案職員被判監禁27個月,是條例生效以來被判處的最重監禁。另外,罰款個案達到155宗,金額由500元至16萬元不等,認為法庭就檢控個案的判刑能夠對不良商戶產生阻嚇作用。
陳百里又指,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條例所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總數,由超過1600宗下降至2022至2023年度大概1400宗。另外,政府已成立的跨界別工作小組,早前已委託顧問研究有關引入集體訴訟制度。至於會否實施無需說明理由退貨制度,他認為將會嚴重影響各行各業的商業運作,引致大量商戶需要承擔額外的成本,包括因為取消合約、處理退款產生的行政和員工開支,從而增添營商的壓力,當局在作出有關考慮時必須要小心權衡它的利弊,包括消費者的權益、對商戶及相關消費模式的發展所帶來的影響等。
會否設消費者冷靜期? 陳百里︰將觀察營商環境及投訴個案數字
陳恒鑌追問政府會否設立消費者冷靜期,陳百里表示會否設立須觀察兩組數字,包括營商環境及投訴數字,他指現時營商環境較19年是好是壞「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又指政府在投訴個案急升時,是「責無旁貸」,惟近數年的投訴數字是平穩及下降的趨勢,相信未來會繼續維持,政府會持續監察,而部分業界如健身、美容等行業已推出自我規管營運守則,並有一定成效。
全國人大常委兼民建聯議員李慧琼關注政府為消費者局方有否和金管局、銀行及發卡機構商討,合理處理消費者退款或中止分期付款的安排。陳百里指如機構因業務上倒閉,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一般可要求發卡機構停止繼續付款或付「尾數」;而涉及詐騙個案,警方的防詐騙中心已和相關機構合作,有止付機制,可即時要求相關機構停止付款。
記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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