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圍非法集結 14人被判囚9個月至14個月 1人判入勞教中心
2023-12-09 11:54
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到尖沙咀示威,多人在科學館廣場一帶被捕,15人否認非法集結後被裁定罪成,15人否認非法集結後被裁定罪成,14人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9個月至14個月。1人被判入勞教中心。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示威者有備而來,集結非突然發生,另考慮到有被告家人患白血病及癌症酌情減刑。
被告為何兆川(26歲)、陳思晨(25歲)、高敬希(22歲)、陳綺敏(41歲)、王穎彤(24歲)、許巧靜(25歲)、陳東城(46歲)、鄭肇其(56歲)、施雄國(39歲)、鄭瑞琪(33歲)、蔡蒨盈(30歲)、程曉君(30歲)、鍾靜純(31歲)、江麗華(30歲)及劉頌祈(30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嚴官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施雄國幼子患白血病,尚要進行1年化療,幼子患病後改任貨車司機養家、接送兒子。鄭瑞琪母親則於去年確診乳癌,鄭被判囚後母親將要獨自生活。
判刑指,非法集結後雨傘、防護裝備散落一地,有足夠證據顯示示威者有備而來,更排成傘陣與警方對恃,故不是「突然發生」,而示威者明顯是支援理大示威者,嚴官認為此存在極高風險,妨礙警方於理大的執法行動,且大部分被告身穿黑衣或帶有替換衣物。
嚴官考慮陳思晨、陳東城被捕時身上無任何裝備;部分被告案發時不足21歲;部份被告同意若干控方案情等進行刑期扣減。
另外嚴官提到施雄國幼子患病需家人細心照顧,判囚後必增加太太壓力,酌情扣減3個月,而鄭瑞琪補判囚亦會構成其母精神及經濟壓力,遂扣減一個月。
最後何兆川、鄭肇其、蔡蒨盈、程曉君、鍾靜純、江麗華、劉頌祈,被判囚14個月;陳思晨被判囚9個月;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鄭瑞琪被判監13個月;陳東城、施雄國被判處11個月監禁。高敬希案發時不足18歲,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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