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游說認罪案 辯方指女大狀是局外人 無參與串謀 明年3月裁決

2023-12-01 14:13

張曉惠(外套笠頭者)自稱是案件的局外人,無參與串謀。資料圖片
張曉惠(外套笠頭者)自稱是案件的局外人,無參與串謀。資料圖片

女大律師張曉惠涉串謀師爺陳強利游說25歲青年馬家健承認販毒一案,今(1日)於區域法院結案陳詞。辯方指張曉惠當時經驗尚淺,當陳強利稱馬沒有勝算及建議認罪時,張未必敢提出其他意見,張曉惠並沒有參與串謀,而是陳強利故意找一名經驗不足大律師負責案件;控方則指陳強利不可能容許局外人參與事件,張亦曾在陳強利不在場的情況下會見馬。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裁決;女被告續准保釋。

33歲被告張曉惠,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師爺陳強利及其他人妨礙司法公正,即於香港海關刑事案件CID/2/104/16中虛假地表示洪智謙從沒要求馬家健收取包裹及陳述洪並不涉案。同案被告陳強利早前認罪,判入獄3年。

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劍華今陳詞時,指辯方的說法是張曉惠於案中是完完全全的局外人,而在張曉惠首次見馬家健之前,陳強利、洪智謙、其胞弟洪智勤及馬早已達成串謀,惟辯方說法與客觀證據背道而馳。

陳強利早前認罪,判囚3年。資料圖片
陳強利早前認罪,判囚3年。資料圖片

黎指,如果馬家健等人於2017年1月27日前已有串謀,在馬和張曉惠首次會面,馬為何會表示考慮認罪;同年3月3日的第2次會面中,馬更曾問張有否勝算。馬在兩次會面中提起這些問題,洪智勤理應會去探訪及問馬原因,但直到9月才再次探訪。而且在3月9日,張曉惠和另一律師去會見馬,但陳強利竟不在場,陳又怎可能容許一個局外人參與其中及獨自會見馬。

黎又指,辯方稱張曉惠資歷不足、經驗尚淺及過於膽怯,但這不足以解釋其案中表現。張曉惠案發時完全沒有與馬家健分析證據強弱,會面時陳強利主宰所有法律意見,而張曉惠大部分時間都只是在聽,她完全沒有考慮馬家健的利益,亦沒有盡責為馬分析;而涉案串謀亦非止於馬決定認罪,而是馬要作出虛假陳述,去確保洪智謙會獲撤控,日後不會被重新起訴。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陳詞時,指張曉惠是否知悉陳強利為了洪智謙的利益行為是案中關鍵,不可以因為張曉惠只是會面時在場或給予不同的法律意見,便推論她是串謀者。

辯方批評馬家健的證供並不可信,馬的說法是源自於他申請推翻認罪,馬在庭上亦承認如果對自己有利,他會選擇說謊,而如果馬想推翻認罪,他只能倚賴一個理由,便是律師並非為他利益出發。

辯方指洪智謙的胞弟洪智勤在案發前曾兩度探訪馬家健,馬供稱忘記當時情況,但兩日後馬的父親便去委聘涉案律師樓,而且馬父更不須支付律師費,馬聲稱不知道誰人為他請律師,這說法並不可信,但這是馬推翻認罪的基石,馬不可能透露洪智勤替他請律師。在馬推翻認罪後,洪智勤再探訪馬,從時序上來說,這不可能是湊巧。

辯方續指,控方質疑陳強利怎會容許局外人去會見馬,但其實陳強利身為師爺,無權阻止律師和大律師見被告。而且大律師獨立於事務律師與被告之間的安排,這是香港司法制度的基石,陳強利要找大律師同流合污是極難,所以他才須找一個經驗不足的大律師、即張曉惠。

辯方指即使法庭接納馬家健的證供,根據馬的口供,當時是由陳強利給予法律意見,指馬的案件沒有勝算,但一個年輕大律師未必敢提出師爺說法不當。張曉惠當時只負責處理認罪的部分,她處理得不好,不代表她妨礙司法公正,而如果張的行為與一名經驗不足的大律師差不多,控方推論她是串謀者的事實基礎便不存在。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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