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認販運81公斤可卡因「搵快錢」 官指份量遠超量刑指引判囚23年4個月
2023-11-22 17:37
38歲積犯聲稱因女友懷孕,為「搵快錢」而販運81公斤、巿值過億元的毒品可卡因,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特委法官許紹鼎指涉案毒品數量非常龐大,遠超量刑指引範圍,一旦製成霹靂可卡因,巿值高達1.6億元,終判監23年4個月。許官勸誡被告引以為鑑,出獄後好好做人,珍惜與子女相處的光陰。
被捕前任職建築工人的被告譚國倫,承認於2021年4月30日在元朗僑興路白沙村93號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99.74公斤固體內含81.87公斤可卡因。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13項定罪紀錄,其中5項與毒品有關,在2011和2014年分別因販毒判監2年8個月和5年。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妻子懷孕,錯誤及愚蠢地犯案來「搵快錢」改善家庭生活,而女兒現時1歲,被告將錯過女兒的成長過程。辯方續指被告案中只參與運送儲存,沒有參與製作包裝,現對事件感到悔疚。
許官判刑指本案涉及81.87公斤毒品可卡因,巿值逾億元,若製成霹靂可卡因更高達1.6億元。許官接納被告只涉運送儲存,指本案案情嚴重,涉及毒品份量非常多,遠超量刑指引範圍,判刑須反映嚴重性,以3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雖然被告過往曾干犯販毒案入獄,但量刑起點已足以反映嚴重性,故不額外加刑,被告認罪減刑至23年4個月。許官判刑後對被告妻女寄予同情,勸勉被告服刑期間好好裝備自己,出獄後好好做人,不應重蹈覆轍,引以為鑑,一盡父親和丈夫的責任,珍惜與子女相處餘下的光陰。
案情指,2021年4月30日警方在元朗白沙村外截查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車尾箱有「汽水」。警方再於其村屋住所及村屋外的兩架私家車內發現兩個電子磅、30萬現金以及99包懷疑毒品,共99.74公斤混合物內含81.87公斤毒品可卡因,巿值介乎1.1億至1.6億元。被告於警誡下稱順應男子 Dicky要求,協助運送及儲存毒品,每1公斤獲酬2,000元,同年4月,Dicky將該99包毒品運送予被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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