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前保安主管涉收下屬4000元「利是」助調心儀崗位 兩人同被廉署起訴

2023-11-21 14:25

兩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明日上庭答辯。資料圖片
兩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明日上庭答辯。資料圖片

一名公共屋邨前保安主任涉嫌收受4,000元「利是」,為下屬保安員編配心儀工作崗位,2人昨日(20日)同被廉署落案起訴,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明日(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陳秀雲,70歲,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嘉怡)前保安主管,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其下屬梁金蘭,48歲,嘉怡前保安員,則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

於2022年11月中至2023年1月底期間,陳秀雲涉嫌接受梁金蘭兩封「利是」共4,000元,以在編配保安員工作時優待梁金蘭。

廉署接獲房屋署轉介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陳秀雲涉嫌在她生日後及農曆新年期間接受梁金蘭的「利是」,以安排對方在樂富邨「座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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