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龍」14年前遇襲身亡 法醫指左右手腕動脈均被切斷

2023-11-08 15:04

法官高永富指「泰龍」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劉曉曦攝
法官高永富指「泰龍」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劉曉曦攝

綽號「泰龍」的新義安頭目李泰龍2009年疑遭仇家伏擊斬死。懷疑曾與「泰龍」結怨的和勝和頭目「紋身忠」梁國忠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法醫高永富供稱李泰龍被七人車撞倒後頭部受創,及後被人用刀切斷左右手腕動脈及左腕骨等,導致大量出血,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高亦指如泰龍被車撞倒後沒有被追斬,又或泰龍沒有被車撞只被追斬,若他能立即進行適當治療,或有機會被救活,但沒有即時救援則會因失血過多而死亡。

現年54歲的無業男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香港連同李鎮江「波仔」、李蘊剛「剛仔」和勞展宏「貓仔」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法醫高永富供稱,死者李泰龍的驗屍報告顯示,其頭部有多處瘀傷、擦傷和裂傷,頭上星狀裂傷可能是頭部直接被車撞以及頭部大力碰撞地板而造成,頭蓋骨折和腦膜出血等情況顯示他頭被撞至平面的力度很大。

高永富指,泰龍的頭部創傷導致急性腦功能障礙,其身上亦有18處割傷,其中3個比較嚴重。泰龍的左右手腕動脈完全遭切斷,左手腕和右前臂有割傷,左腕骨亦被切斷,右小腿被切斷整個肌肉層及骨折。高補充指,泰龍遭車撞至倒地已致嚴重頭部創傷,或已進入死亡過程,他再被追斬受到嚴重割傷,進一步加速了其死亡。高續指,如泰龍只被車撞倒或只被刀斬傷,若他即時進行適當治療後,或有機會大難不死,否則便會因失血過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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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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