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工廈後樓梯放雜物  否認兩控罪12月受審

2023-10-11 16:38

古思堯否認控罪。資料圖片
古思堯否認控罪。資料圖片

77歲資深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嫌在荔枝角一工廈後樓梯擺放工具雜物,遭票控沒遵從消防處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規定及阻塞逃生途徑兩罪,今(11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古思堯否認控罪,裁判官梁蘊莊將案件排期於12月18日審理,控方透露將傳召3名證人。

被告古思堯被票控於2023年4月16日已獲發同月10日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沒有在指定期限內,遵從通知書的規定,即沒有把所有可燃物品搬離逃生途徑;以及於同月27日,在荔枝角永盛工業大廈1樓近13室的樓梯平台,擺放或留下一堆約3.8米長乘1.1米闊乘1.1米高的雜物,以及約0.6米長乘0.8米闊乘0.7米高的木箱,該東西可能會阻塞逃生途徑。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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