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提名期10.17起至10.30結束 表格即日起派發
2023-09-28 19:56
政府宣布,12月10日舉行的區議會一般選舉於,提名期將由10月17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提名表格今天(28日)起在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派發。
今次選舉將由44個區議會地方選區選出88名議員和18個地區委員會界別選出176名議員,由選舉產生共264名議員。地方選區選舉和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必須為年滿21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他們亦必須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港居住。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喪失獲提名資格及當選資格的情況,以及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分別載列於《區議會條例》第20、第21及第34條。
欲參加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的人士須獲得有關地方行政區的地區委員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三會)每會各至少3名、但不多於6名的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每名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可提名不多於有關地方行政區在有關選舉中所須選出的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數目的候選人。地區委員會界別的候選人無須為地區委員會的委員。
候選人須獲「三會」至少各3人提名
至於地方選區選舉方面,欲參選人士須獲得有關區議會地方選區至少50名但不多於100名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同時須獲得有關地方行政區的「三會」每個地區委員會至少3名,但不多於6名的選民簽署同意提名。每名區議會地方選區選民可在其所在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1名候選人,但若其同時為某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民,則他們亦可以其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的身分,在有關地方行政區的每個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1名候選人。
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委任18區民政事務專員為44個區議會地方選區和18個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舉主任,負責處理提名表格及其他選舉事宜。有關今次選舉及委任選舉主任(附有選舉主任辦事處的地址)的公告,已於今日刊憲,並上載至選舉事務處網站和選舉網站。
政府發言人表示,重塑區議會制度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體系,提升地區治理能力,增強地區治理效能的重要工作部分,也是特區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大舉措,對特區良政善治、長治久安意義十分重大。因此,政府十分鼓勵具才能、有志服務社區的愛國愛港人士積極參選,並呼籲選民在投票日踴躍投票,選出新一屆有志有能力的區議員為政府、社區及市民服務。第七屆區議會將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發揮好其諮詢及服務功能,為特區地區治理工作作出應有貢獻,積極回應市民期望,協助政府切實排解民生憂難。
區議會10.17起暫停運作
另外,政府今天(28日)刊憲,公告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將由10月17日起暫停運作,以便舉行區議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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