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康文署及房屋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 違者可被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2023-09-26 12:02

中秋節|康文署及房屋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 違者可被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中秋節|康文署及房屋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 違者可被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中秋佳節將至,房屋署及康文署今日(26日)呼籲市民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康文署表示,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房屋署特別提醒公共屋邨居民,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屬即時扣分項目(扣5分),觸犯者亦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同時被罰款1,500元。

房署指,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屬即時扣分項目(扣5分),觸犯者亦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同時被罰款1,500元。(房屋署海報截圖)
房署指,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屬即時扣分項目(扣5分),觸犯者亦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同時被罰款1,500元。(房屋署海報截圖)
房屋署及康文署今日(26日)呼籲市民切勿煲蠟。資料圖片
房屋署及康文署今日(26日)呼籲市民切勿煲蠟。資料圖片
康文署指,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資料圖片
康文署指,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資料圖片
房屋署提醒,煲蠟可能釀成火警和導致身體嚴重灼傷,引致樂極生悲。資料圖片
房屋署提醒,煲蠟可能釀成火警和導致身體嚴重灼傷,引致樂極生悲。資料圖片
房署會由周四(28日)至周六(30日)一連3日,額外調配區域巡邏隊。資料圖片
房署會由周四(28日)至周六(30日)一連3日,額外調配區域巡邏隊。資料圖片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房署:屋邨公眾地方煲蠟會被扣5分 會加強巡邏至午夜過後

房屋署提醒,煲蠟可能釀成火警和導致身體嚴重灼傷,引致樂極生悲,因此家長應教育及約束子女,阻止他們煲蠟。發言人強調,過去數年中秋節期間,居民煲蠟或亂拋垃圾的情況已有所改善。房署今年會繼續加強巡邏,若發現有小童煲蠟,負責巡邏的職員會加以勸阻,若小童不聽勸告,職員會聯絡其家長。

根據扣分制,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或亂拋垃圾會被扣5分。公屋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或以上,會被終止租約。房署會由周四(28日)至周六(30日)一連3日,額外調配區域巡邏隊及特遣行動小組隊員到各屋邨加強巡邏至午夜過後。

中秋節翌日(30日)早上,房屋署亦會加派人手清理佳節過後的垃圾。房屋署呼籲居民同心協力打擊煲蠟和保持屋邨清潔,並鼓勵他們致電屋邨辦事處或房屋委員會熱線2712 2712舉報不當行為。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