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漢同老婆偷渡赴緬甸做電騙 回流被判緩刑「現身說法」宣傳反詐
2023-09-19 08:30
2020年初,四川廣安的肖某某偷渡到緬甸參與電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隨後他發現不僅沒能一夜暴富,還失去了人身自由。最後肖某某幾經轉折回到國內。
日前,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肖某某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同時,對肖某某發出四川省首份「反詐宣傳服務令」,責令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參加防範電信網路詐騙宣傳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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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讓其「現身說法」,參與反詐宣傳活動,更有助於提升反詐宣傳實效性,同時有利於其在社區矯正過程中,重塑自我價值認知,提升社會責任感,幫助引導其回歸社會,由此發出全省首份「反詐宣傳服務令」。
詐騙犯宣傳防騙
「我已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也深刻理解了反詐工作的重要性。緩刑考驗期內,我將認真執行服務令,用親身經歷,告誡群眾提高警惕,敬畏法律,切勿以身試法。」 被告人肖某某說。
8月30日,肖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APP上開展了緩刑考驗期間第一次反電信網路詐騙宣傳。肖某某把相關文章轉發至朋友圈後,還在評論區內互動交流,揭示電信詐騙及偷越國(邊)境等行為的危害性,以此警醒網友和身邊人。
據悉,2020年2月,肖某某通過網路認識了一名網名為「驅魔一刀」的網友,該網友告訴肖某某可以偷渡到緬甸掙錢,肖某某遂與其妻吳某某(另案處理)商議約定一起偷渡出國。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間,肖某某邀約其表哥毛某某(另案處理)一起偷渡出國到緬甸。後三人由肖某某聯繫的公司派遣車輛接送至雲南邊境一山下,通過蛇頭帶路,以步行爬山、渡船的方式,逃避邊防檢查,偷越國(邊)境至緬甸小猛拉,在緬甸小猛拉山上的「科技園」內一網路公司工作。因工資不高且工作不自由,40餘天後3人選擇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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