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女涉4年前831事件被控 一人認油麻地站內管武 求情指延誤起訴望輕判

2023-09-15 16:50

蔡朗賢今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資料圖片
蔡朗賢今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資料圖片

2019831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有多人被捕,29歲接待員當晚背包內藏3枝雷射筆,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時指案發至今約4年,期間被告母親癌症復發和父親失業,被告成為家中支柱,並合理地期望自己不被起訴,案件存在延誤,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保釋至929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蔡朗賢,今承認於2019831日在港鐵油麻地站大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發日港鐵站內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案發日港鐵站內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831衝突距今近4年。資料圖片
831衝突距今近4年。資料圖片

案情指,案發當晚9時起,有示威者在尖沙咀不同地方縱火和堵路,及後有人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進行「快閃式」聚集和破壞。示威者大多穿黑衣和蒙面,衝突自10時半起開始升級,在駛往太子站的列車上有乘客遭示威者襲擊,港鐵後來以中央廣播疏散旺角和太子站的乘客,當晚最後一班從太子站開出的列車亦不停旺角站、直接駛入油麻地站。

警員當晚近11時半到達油麻地站大堂及看見45名示威者,被告當時立即轉身逃走,但仍遭截停拘捕,他當時穿灰衣、黑褲和白鞋,背包內有黃色頭盔、防毒面罩和涉案3枝雷射筆。

辯方求情時,指涉案雷射筆放在被告背包中,當中有兩枝放在盒內,並非隨手可用及無證據顯示被告打算使用,而被告非核心激進份子或示威者中堅份子,他是在社會氛圍下犯案。

辯方又指,案發至今約4年,被告生活有重大轉變,被告母親癌症復發,醫生告知有機會「得返幾個月命」,而父親因為眼疾而無法繼續任職的士司機,兄長亦生意不佳,被告成為家中經濟支柱。被告原本有合理期望,以為控方不起訴自己,被告重整生活和社會角色,更計劃今年結婚,但今年5月卻遭起訴;案件存在延誤,望法庭判刑時考慮。

同案被告27歲售貨員馬俊仁,涉於案發當日在油麻地站月台攜有1枝雷射筆、1個錘子連1把摺刀、1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排期126日受審。

另外,當日在港鐵太子站月台,有示威者涉嫌禁錮一名男子,兩名涉案被告26歲會計師屈君鵬和22歲女學生梁靜雯,今否認1項非法囚禁他人罪,排期至1219日至21日受審。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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