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獨家|舊樓冧石屎事故頻生 法團主席或要負刑責 法團憂「上身」恐爆劈炮潮

2023-09-07 08:00

近期舊樓塌下外牆石屎事件頻生,甚至擊中車輛和途人,當中旺角道寶安大廈於7月2日塌石屎後,警方拘捕涉事單位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事件引起各區不少舊樓的業主委員會成員關注,擔心隨時要負上刑事責任,據悉有法團成員更擬辭職避禍。有法團主席接受本報專訪表示,目前對事件採取觀望態度,暫未有辭職打算,一旦相關案件的法團主席被判罪成,其法團委員或會集體請辭,各區舊廈法團亦可能出現「劈炮潮」。

除了旺角道寶安大廈於7月2日塌石屎擊中車輛後,警方拘捕有關單位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據悉警方在多宗塌石屎事件中,曾要求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和法團主席前往警署錄取口供,當中有法團主席聞訊大驚,擔心義務出任法團管理委員會職務卻要負上刑事責任,因此請辭,隨後管委會秘書及司庫也相繼提出辭職。

近期舊樓塌下外牆石屎事件頻生,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委員擔心塌石屎要負上刑責,決定請辭。 黃文威攝
近期舊樓塌下外牆石屎事件頻生,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委員擔心塌石屎要負上刑責,決定請辭。 黃文威攝
寶安大廈塌下的石屎來自16樓的僭建物,屋宇署已派員進行清拆工程。 徐裕民攝
寶安大廈塌下的石屎來自16樓的僭建物,屋宇署已派員進行清拆工程。 徐裕民攝
寶安大廈姓楊保安員表示,因僭建物塌石屎被捕的業主,購入單位時已有該僭建物。
寶安大廈姓楊保安員表示,因僭建物塌石屎被捕的業主,購入單位時已有該僭建物。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有連接兩幢大廈的石屎簷蓬底部露出鋼筋,疑曾有石屎塌下。 梁國峰攝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有連接兩幢大廈的石屎簷蓬底部露出鋼筋,疑曾有石屎塌下。 梁國峰攝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多幢大廈外牆油漆剝落。 梁國峰攝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多幢大廈外牆油漆剝落。 梁國峰攝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有連接兩幢大廈的石屎簷蓬底部露出鋼筋,疑曾有石屎塌下。 梁國峰攝
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有連接兩幢大廈的石屎簷蓬底部露出鋼筋,疑曾有石屎塌下。 梁國峰攝
當局加強對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樓宇的執法和支援 。圖為被指日久失修、重建無期的土瓜灣十三街舊樓。 梁國峰攝
當局加強對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樓宇的執法和支援 。圖為被指日久失修、重建無期的土瓜灣十三街舊樓。 梁國峰攝
大廈塌石屎擊傷途人,涉事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隨時要負上刑責。圖為尖沙咀海防道8月15日塌石屎傷人事件現場。 資料圖片
大廈塌石屎擊傷途人,涉事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隨時要負上刑責。圖為尖沙咀海防道8月15日塌石屎傷人事件現場。 資料圖片
 旺角塘尾道一工業大廈外牆紙皮石剝落擊中一輛私家車,私家車車頂輕微損毀。 資料圖片
旺角塘尾道一工業大廈外牆紙皮石剝落擊中一輛私家車,私家車車頂輕微損毀。 資料圖片

東區一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接受本報專訪表示,對於警方拘捕寶安大廈法團主席,其法團委員有很大反響,紛紛觀望被捕人會否遭正式控告及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大家義務工作,靠熱心為街坊服務,如果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團可能會散,變咗無人管。」

主席續稱,其大廈已有50年樓齡,以往亦曾有石屎塌下,幸未傷人,隨即進行維修,因此擔心再有同類事故會被追究刑責,但他本人暫時未有辭職的打算,「我哋73年入伙已經成立法團,同街坊關係好好,得到大家信任,所以自己都做咗法團20年,一直做到而家。」他強調,「如果做義工要負上刑事罪行,法例是否應該檢討?」

對於其大廈是否日久失修,主席說最近一次大維修已是20多年前,2018年曾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經積極爭取後,去年2月獲市建局同意進行,並於去年下半年獲指定工程師為大廈進行初步「驗身報告」,查找需要維修的地方,現正與市建局探討招標工程,已通知業主獲得資助,但仍要支付部分費用,業主均表示同意。

記者隨後視察舊廈和唐樓,發現不少「甩皮甩骨」,其中大角咀一幢樓齡近50年的舊式大型屋苑,多幢大廈外牆油漆剝落,有連接兩幢大廈的石屎簷蓬底部更露出鋼筋,疑曾有石屎塌下。至於法團主席被捕的寶安大廈,大堂姓楊保安員表示,塌下的石屎來自16樓的僭建物,屋宇署已派員進行清拆工程,據悉涉事被捕的業主購入單位時已有該僭建物,認為舊樓日久失修兼有僭建物會更危險。

相關新聞:舊樓冧石屎|議員倡當局立法規定業主設維修基金 從根源解決檢修集資困難問題

警方回應寶安大廈法團主席及涉事業主被捕一事,指人員於7月2日拘捕55歲姓何男子及62歲姓陳男子,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兩名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現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成立的法人團體,負責妥善管理大廈的公用部分。《條例》授予法團的權力及職責,由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代表法團行使及執行;管委會委員如真誠地及以合理方式行事,則無須為行使或執行《條例》授予法團的權力或委以的職責,而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就近日發生的大廈外牆剝落事件,發展局已經與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成立常設溝通機制,加強對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樓宇的執法和支援。民政總署及地區民政事務處會積極配合,包括舉辦講座,邀請相關大廈法團和業主出席,向他們提供市建局的財政和技術支援的資訊;協助加強屋宇署及法團之間的聯絡;加強聯繫相關法團和業主,了解大廈跟進驗樓通知的情況,並向屋宇署反映,讓該署按法例跟進。

屋宇署表示,政府於7月19日宣布加強執法和支援樓宇業主或法團的措施,重點跟進通知期限已屆滿而尚未遵辦的樓宇。針對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1800幢樓宇,屋宇署自7月下旬起向相關註冊檢驗人員發信,要求於1個月內交代進度,並敦促加快進行檢驗及/或修葺工程。

屋宇署續稱,針對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900幢樓宇,屋宇署自7月下旬起向有關業主或法團發警告信,要求盡快委聘進行檢驗工程,1個月內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若業主或法團收到警告信後不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致遵辦通知的進度欠佳而無合理解釋,屋宇署會果斷執法,最快會在今年第4季開始檢控。

對於有心遵辦通知的法團或業主,屋宇署會聯同市建局和民政事務處(下稱3方)提供一切所需協助。針對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樓宇,3方會主動接觸有關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加強提供資訊、協調、技術及財政支援,包括協助成立法團、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出席法團會議向業主介紹「2.0行動」。

記者 徐裕民 梁國峰 李建人 實習記者 源琛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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