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鼓吹隨機傷人 34歲無業漢煽惑他人傷人 判2個月醫院令

2023-08-30 12:26

李志偉早前承認網上煽惑他人隨機傷人,今判2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李志偉早前承認網上煽惑他人隨機傷人,今判2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34歲無業漢「因為情緒唔好,覺得有人害我」,透過FacebookTwitter等發放宣揚暴力訊息,讚揚荷里活廣場命案疑兇,呼籲他人仿效。無業漢早前承認2項煽惑他人傷人罪,裁判官施祖堯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控罪性質嚴重,涉案帖文數目不少,有見被告的精神病背景,為社會及其自身利益設想,依報告建議判處被告2個月醫院令。

案情指,今年530日被告李志偉在個人facebook 帳戶公開發文,附上台灣捷運隨機殺人案兇徒鄭捷相片,鼓勵市民對社會保持仇恨,讚揚隨機血腥殺戮,帖文沒有人讚好或留言。被告2日後再度發文,鼓勵運用隨機的血腥暴力向社會施壓。翌月3日被告在facebook發文,多謝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命案疑兇,認為社會需要更多同類人士。

警方2天後上門拘捕被告,發現被告自去年9月起在社交平台鼓吹隨機傷人,在Telegram 群組中留言稱「暴力就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所以需要戰爭與殺戮」;在Twitter發文「有多少我的追隨者被逼害致死,那麽社會就需要有多少人去填她們的命,我從細到大的夢想,就是運用隨機的血腥暴力向社會施壓,將社會改造為,我們這些備受歧視和欺壓的人,都能有尊嚴地居住的世界⋯⋯這是我們的革命!」被告警誡下稱「我都係因為情緒唔好,覺得有人害我,我先喺Facebook 入面發放呢啲言論」。被告在父母陪同錄影會面下表示患有妄想症,認為在網上表達其思想可獲得保護。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有一次不類同案底,被判感化1年,當時被自願入院接受精神科治療,此前家人從未發現其出現精神問題,其後一直關心被告。辯方又指被告還押期間表現合作,定時服食精神科藥物治療,現時情況穩定,希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醫院令。

施官早前指被告多次在網上發文,慫恿作出傷害他人的行為,罪行嚴重,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於2016年確診精神病,2020年後再沒有覆診,本案還押期間向醫生透露過去數年停藥後,精神狀態不穩,經常聽到聲音鼓勵其還擊,又覺得有人拍攝自己,加上與同事相處不睦,工作壓力大。施官認為按醫生建議判處醫院令為佳,下令索取報告量刑。

被告李志偉承認於2023530日及63日,在香港某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嚴重傷害其他不知名人土。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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