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展開為期兩周特別巡查行動 保障工人工作安全

2023-08-28 15:15

勞工處今日展開為期兩周特別巡查行動,針對建築地盤的高危工序,例如高處工作和電力工作等,遏止不安全作業。資料圖片
勞工處今日展開為期兩周特別巡查行動,針對建築地盤的高危工序,例如高處工作和電力工作等,遏止不安全作業。資料圖片

本港近日發生多宗致命及嚴重工作意外,部分涉及工人從高處墮下及觸電等高危工序,勞工處今日(28日)展開為期兩周特別巡查行動,針對建築地盤的高危工序,例如高處工作和電力工作等,以遏止不安全作業,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近日多宗致命及嚴重工作意外,涉及工人從高處墮下及觸電等高危工序。資料圖片
近日多宗致命及嚴重工作意外,涉及工人從高處墮下及觸電等高危工序。資料圖片

勞工處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規定  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處方高度關注近日建造業界接連發生的多宗致命及嚴重工作意外,對於意外中有工友(甚或僱主)身故及受傷深表難過。處方會嚴肅跟進每宗工作意外,並會作出深入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及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若調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規定,定會依法處理。

處方指在行動期間,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會特別留意有關工序,並監察持責者有否提供相關工序的安全工作系統。若發現有違例情況,會嚴厲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敦促改善通知書」,以及提出檢控,而不會給予警告。

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若違反有關法例而情節嚴重者,可循公訴程序作出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而其他循簡易程序定罪個案,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勞工處提醒承建商及僱主在開工前應妥善評估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制訂安全施工方案,以及採取合適的安全措施和程序。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切勿掉以輕心,以免導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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