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等3人涉擺街站違例展示橫額 今結案陳詞 押後本月底裁決

2023-08-09 12:41

被告李子華(左)、曾健成(中)及吳超廣(右)。
被告李子華(左)、曾健成(中)及吳超廣(右)。

香港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連同2名義工涉於去年5月,在銅鑼灣港鐵站外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期間疑展示標語橫額,因而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3人否認傳票控罪受審,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曾健成陳詞指過去街站展示橫額不會被票控,又質疑在國安法下提出與政府不同的聲音便會被禁止,「五光十色都變五光失色」;控方則指民間電台前年兩度在同一地點擺街站時展示標語,屬永久及慣常性展示。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8月31日裁決。

被告曾健成、李子華及吳超廣均被票控於2022年5月28日下午5時8分,在香港銅鑼灣渣甸坊近銅鑼灣港鐵站F出口外行人路,展示3張橫額(每張約1米 X 2米),2塊寫有字句的布(每張約1.5米 X 3米)在政府土地上,但未獲主管當局書面准許。

曾健成今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身陳詞指,發出告票的食環署人員當日在現場逗留不足10分鐘,食環署甚至不知道渣甸坊是行人專用區,又指「姜濤灣」亦有成千上萬的標語和橫額;《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有了新秩序,令人無所適從,過去只有在欄杆上掛橫額才被檢控,他不明白為何街站橫額有文字便會遭檢控,質疑今時今日是否提出與政府不同的聲音便會被禁止,「五光十色都變五光失色」。

控方陳詞時則指,條例立法目的是規管和制約人士展示、張貼海報所造成的環境性騷擾,而涉案橫額某程度上永久或慣常性展示,類似的街站曾在2021年曾兩度在相同地方進行,亦有展示標語橫額,而背後組織亦一樣。

李和吳的辯方大律師司徒子朗陳詞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2021年的街站,單以案發當日而言,並非慣常性展示橫額,而控方亦沒有指控被告有串謀行事,食環署人員也沒有拍攝2021年的兩次街站;執法人員有責任在檢控前發出警告,但食環署人員承認當時並未警告被告,這對被告表達意見的自由造成不相稱的限制。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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