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子余華英案擇期宣判 3年半拐賣10多名兒童 「包括親生的」

2023-07-14 13:11

人口販子余華英開庭受審。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
人口販子余華英開庭受審。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法院今(14)日開庭審理將滿60歲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庭審於下午1時50分許結束,歷時近4個小時。被告人余華英被控於1993年以來先後多次拐賣兒童,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認為,余華英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建議法庭判處余華英死刑。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報道,今天開庭前,不少尚未找到孩子的尋親家長,聚集在法院門口,希望能獲得關注。其中有部分尋親家長進入法庭旁聽余華英案。

起訴書指:被告余華英於1993年以來夥同他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後多次拐賣兒童,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余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

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時被捕。當時她和丈夫均隱瞞真實身分,並以假身分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余華英獲減刑3年。出獄後,余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姊姊後向警方舉報。

初次作案是賣私生子

澎湃新聞報道,余華英曾供述她初次作案是在1992年賣了自己的私生子,這個孩子目前尚未找到。檢方最終未就此起訴,有律師分析,這可能是因為證據方面未達到起訴條件,也可能是因為過了追訴期。

余華英近照。
余華英近照。
人口販子余華英開庭受審。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希望能找到線索。
人口販子余華英開庭受審。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希望能找到線索。
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受害人之一楊妞花2021年尋親成功,回到貴州與家人相認。
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受害人之一楊妞花2021年尋親成功,回到貴州與家人相認。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的第一處房屋。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的第一處房屋。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修建的第二處房屋,因多年無人居住,已荒廢。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修建的第二處房屋,因多年無人居住,已荒廢。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修建的第二處房屋,因多年無人居住,已荒廢。
余華英和王某文在村裡修建的第二處房屋,因多年無人居住,已荒廢。
貴州市人民檢察院今年6月向余華英提起公訴。
貴州市人民檢察院今年6月向余華英提起公訴。

余華英是雲南省大理州鶴慶縣人,小學二年級因母親去世輟學回家務農,17歲父親去世,1984年21歲結識重慶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後結婚。1987年1月余華英生下女兒王梅花。1992年王某文涉盜竊被捕,余華英把女兒交給王某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前往縣城麵館打工,結識了人稱「龔木匠」、大她20歲的龔某良。當時兩人都有家庭和子女,依然同居並產下一名男嬰。

因是私生子,在龔某良運作下,男嬰被帶到河北省邯鄲市某村交給王某付轉賣,獲得數千元報酬。此後,余華英開啟長達11年拐賣兒童之路。

起初,余華英和龔某良合夥作案,他們租房後和鄰居套近乎,物色拐賣對象。

3年半拐11人含兩對兄弟一對姐弟

檢方指控,從1993年到1996年,短短3年多,余華英和龔某良一共拐賣了來自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其中有3對是姊弟或兄弟:1993年1月,兩人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將6歲的小A拐走;同年8月,兩人又在遵義將小B和小C兄弟倆拐走;1994年,兩人在貴州省都勻市白子橋附近將小D拐走;1995年7月,兩人在都勻市小圍寨附近將小E和小F兄弟倆拐走;1995年冬,兩人來到貴陽,將5歲的楊妞花拐走;1996年7月,兩人又回到都勻,在西園村小河邊將小H和小I姊弟倆拐走;同年10月,兩人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小J拐走;隨後,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將小K拐走。

「1995年,父母在貴陽打工,租了一間房,我們一家人就住在那裡。」楊妞花回憶,那一年,隔壁搬過來余華英「一家三口」,一來二去兩家人逐漸熟悉,她和姊姊還經常跟余華英女兒王梅花一起玩。後來余華英以帶她去買織毛衣的籤子為由將其拐走。

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夥同龔某良將楊妞花拐走,但楊妞花稱,在她的記憶裡,當時與余華英在一起的是王某文。

上述11名兒童最終被不同的中間人賣到了河北邯鄲。

2004年被捕以假身分瞞過

此後,余華英等人沉寂多年。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邯鄲警方刑事拘留,但兩個月後被釋放。2004年,余華英重操舊業,她的同夥從情夫龔某良換成了丈夫王某文。

據檢方指控,余華英和王某文後來沒有在貴州或重慶作案,他們前往雲南省楚雄,在南華縣和大姚縣先後將小L和小M拐賣至邯鄲。小M被拐走後,他的父親前往大姚縣公安局報案。經過雲南、河北兩地警方配合,於2004年5月19日將余華英和王某文抓獲歸案。面對大姚警訊,兩人均隱瞞真實身分,余華英謊稱叫「張芸」、王某文叫「王偉」,躲過當地公檢法審查。

2004年9月27日,大姚縣法院判處「張芸」和「王偉」犯拐賣兒童罪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余華英於2007年獲減刑1年、2009年獲減刑2年,於2009年5月18日期滿獲釋返回重慶市南岸區彈子石居住。

當時,余華英等人的更多犯罪事實未被發現。

如今,余華英涉嫌拐走的13人中,有2人(小L、小M)被警方解救,10人先後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1人(小C)至今未找到。

在余華英服刑期間,龔某良罹癌。龔某良的兒子把他接回家過了四個月後,於2008年8月1日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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