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菜刀傷母再追斬救護員 地盤工認2項傷人罪 判囚18個月

2023-07-10 16:05

41歲地盤工人去年以菜刀傷母再追斬救護員,被告母親(圖)頓時頭破血流。  資料圖片
41歲地盤工人去年以菜刀傷母再追斬救護員,被告母親(圖)頓時頭破血流。 資料圖片

41歲地盤工人去年疑在柴灣小西灣邨住所精神病復發,跑進廚房拿菜刀後,利用刀面拍打母親頭部致頭皮流血,再追斬到場的救護員並揮刀劈向救護員,但被擋下攻擊。

他早近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有意圖而企圖傷人共兩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指,精神科醫生建議被告毋須接受住院式治療,經考慮後認為被告精神病發致失去理性,判監最為適合,判囚18個月,另建議懲教署在他服刑期間提供精神科治療。

現年41歲的男被告王康發報稱為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柴灣小西灣道10號小西灣邨瑞喜樓17樓某單位襲擊母親呂英,因而對呂造成身體傷害。他另被控同日在小西灣邨瑞喜樓17樓升降機大堂意圖使古德銘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時情況穩定,還押已超過一年,精神科醫生建議毋須住院式治療,可透過門診服務為自小濫藥的被告提供戒毒服務。而且被告及早認罪,對於其中一名受害人為其母親而感到抱歉,希望法庭考慮他其中一罪只是「企圖」傷人,沒有造成實質傷害。

張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案發當日因在果欄工作辛苦,十分疲倦,被家人吵醒後心情惡劣,誰知母親致電召喚上門救護服務,令他知道事情鬧大了。他看到3名陌生男子出現在家中,情緒更為激動,才會干犯兩罪。被告明白他不可因任何事件衝動而訴諸武力,亦明白他需為其行為負責。

張官指被告在住所中拿菜刀襲擊母親脆弱的頭部,幸好傷勢輕微,他追斬救護員亦是,因救護員抬手阻擋攻擊,才沒有導致實質傷害,兩罪均與精神病有密切關係。張官同意本案是被告精神病發,失去理性及冷靜所致,考慮精神科醫生建議後認為判處即時監禁最為合適,判囚18個月,並向懲教署建議在被告服刑期間提供精神科治療。

法庭記者:劉曉曦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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