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性侵智障女院友被告上法庭 法官一度質疑雙方擬達成的和解

2023-07-03 13:30

被告張健華。 蘇正謙攝
被告張健華。 蘇正謙攝

被社署「釘牌」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其前院長張健華涉於2014年性侵中度智障女院友而被控,惟律政司因女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後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將張從註冊紀錄冊內除名。前女院友及家屬於2018年入稟控告張健華、康橋之家及其母公司,案件今(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原告方今與院舍母公司擬達成和解,法官一度質疑雙方為何不事前商討。案件今午續審。

原告由母親代表入;被告依次為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康橋之家)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原告一方今天擬接受智友集團提出的和解方案,法庭現只須處理針對張健華和康橋之家的訴訟;張健華今天無律師代表。

被告張健華上庭後離開法院。 蘇正謙攝
被告張健華上庭後離開法院。 蘇正謙攝

惟法官黃若鋒詢問雙方,為何原告和智友在今天才商討和解。智友一方表示事前已向原告提出。原告方則指就金額方面,智友今天提出新銀碼,家屬最終接受。

黃官續問到,早前就專家證人議題,雙方有否商討,又質疑為何原告沒有申請許可以存檔專家證供。原告表示雙方並未商討,但原告方有將DNA專家報告加入文件冊,而被告方沒有反對。黃官又指案件嚴重,可以稱得上悲劇,而對原告最有利的便是專家證供,質疑原告方沒有謹慎處理。原告方指基於是法援代表,故傳召專家證人等方面須顧及訟費考量,並重申被告方沒有反對專家證供。

原告方大律師謝祿英今午開案陳詞時,指張健華在本案中爭議性侵事件有否發生,雖然女事主因為其精神狀態,醫生不建議她作供,但案中佐證仍非常多及充分。原告指稱性侵事發在2014年8月10日,而女事主母親習慣每星期探望女事主兩次,其母在事發後觀察到女事主不尋常的反應,包括哭泣和不進食等,女事主亦有向母親講述事發經過。

原告方續指,有院友曾用手機拍攝片段,拍到女事主被張健華叫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院友亦見到張脫下褲子和有所動作;院舍閉路電視亦拍攝到女事主進入張的辦公室;而辦公室垃圾桶發現張和女事主的DNA樣本。

此外,女事主的智商約等於7歲兒童,原告方指若非事件真有發生,他人無法教導女事主誣陷張,精神料醫生亦在事發後診斷出女事主患上創傷性壓力症,而女事主事前並沒有相關徵狀。原告方指所有證據都指向張曾性侵女事主,故張違反謹慎責任和信託責任,而僱用張為院長的康橋之家亦有轉承責任,尤其院舍內有大量女院友,康橋之家不單沒有安排女社工,男院長辦公室更位於女院友的樓層,而辦公室內亦欠缺了閉路電視鏡頭。

原告方現向被告追討共約134萬。

張健華在其開案陳詞中,堅稱性侵事件沒有發生,又指女事主在當年8月求診,而當時女事主有兩星期是完全平靜、沒有問題。張又指女事主有妄想症,「如果有妄想係度,樣樣都可以妄想…」,而原告方所指的院友亦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原告方所提出的證據均未曾經刑事法庭審視。

康橋之家一方則指,就性侵事件曾否發生,原告方未能提出足分證據;而張健華被聘用為院長,被分配的職責是行政、而非照顧院友。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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