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進無綫新聞應用程式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 青年刑毀罪成判社服令
2023-06-28 15:15
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於去年5月初,短時間內連續發出23個內容異常推送通知,包括「李家超見記者」、「hihi」等,其中20歲男學生進入推送系統介面,連發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今(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薛俊希(20歲,學生)被控於2022年5月3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財產,即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摧毀或損壞。
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以新聞字眼模式發出虛假訊息,影響無綫的印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字眼並不致於引起公眾恐慌,可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引述報告進一步求情表示,顯示出其評價相當正面,有真誠悔意,同時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及正常工作等,故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不用判處感化令,反則建議可以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續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是因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而發生,被告重犯機會低,明白這魯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建議。
惟劉官隨即問及辯方,若法庭認為需要判處超過80小時社服令,對此有否其他看法。辯方指,沒有補充。
劉官判刑時指,被告以新聞字眼模式發出該些虛假訊息,誤導公眾,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印象及聲譽,且多個錯誤新聞訊息在凌晨時分發出,令見到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除了對他們造成滋擾或不便外,可以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出現,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法庭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亦接受辯方所指涉案訊息字眼並不致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層面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再指,被告的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另外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加上多個工作經驗,服務社會及校園等,分擔家庭的經濟負擔,亦反映出他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亦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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