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舉報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帶去酒局灌酒 紀委:黨內警告處分

2023-06-12 19:01

網傳男子稱「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帶去參加酒局」發朋友圈求助。
網傳男子稱「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帶去參加酒局」發朋友圈求助。

近日,網傳一張疑似男子公開舉報「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帶去參加酒局」的朋友圈截圖引發關注。

網傳男子實名舉報柯橋地區副檢察長帶下屬去酒局。
網傳男子實名舉報柯橋地區副檢察長帶下屬去酒局。
該名男子拍照指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灌酒,喝到不省人事。
該名男子拍照指妻子被副檢察長上司灌酒,喝到不省人事。
柯橋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層名單。
柯橋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層名單。
柯橋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人員名單。
柯橋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人員名單。
當地政府通報調查結果,涉事副檢察長遭黨內警告處分。
當地政府通報調查結果,涉事副檢察長遭黨內警告處分。

該網傳朋友圈截圖包括一段文字和一張圖片。圖中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沙發上。截圖顯示發文者姓余,實名舉報「柯橋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潘某某」,稱潘某某和「幾個柯橋公安」一起,帶着他的妻子「柯橋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金某某」赴飯局,「美其名曰談工作」。

飯局中舉報人的妻子被「灌得爛醉如泥,不省人事」,於當晚9點半被送回小區樓下大堂。余某還表示,「因柯橋紀委的舉報電話晚上無人接聽,故發朋友圈尋求幫助。」

柯橋區位於浙江紹興市。在柯橋區人民檢察院網站上,該院領導介紹頁面上有數名副檢察長,確有一位潘某某,與網傳截圖中的姓名相同,分管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此外,該院檢察官人員介紹中,第一檢察部有一位檢察官姓金,與網傳截圖中的金某某姓名相同。

6月9日,潮新聞記者曾致電涉事領導求證。該領導回應稱:「這是誤會,對方已經刪除了這條朋友圈動態,不存在灌酒這一情況。」記者另外也聯繫了當事人金某某。她表示,不方便談論此事。

同一天,柯橋區紀委一工作人員表示,朋友圈訊息於6月2日發出,紀委翌日已介入調查。

柯橋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6月12日發通報,經查確認有這個酒局,當晚潘某某、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費由潘某某個人支付,餐後潘某某和幾外3人送金某某回家。

柯橋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6月12日通報,柯橋區相關部門得悉上述舉報後展開核查,確認有這個酒局,潘某某、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費由潘某某個人支付。

通報指出,鑒於潘某某等人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已給予潘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參與聚餐的公職人員分別給予誡勉、批評教育等問責處理。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