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2年前非禮及襲擊表妹 法官張慧玲考慮犯案時未成年有悔意 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3-06-12 10:45

張慧玲法官考慮年僅14歲的表哥如於1990年被捕,少年犯很大可能只會判非監禁式刑罰,被告真誠地深感悔意,沒有重犯風險,判他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張慧玲法官考慮年僅14歲的表哥如於1990年被捕,少年犯很大可能只會判非監禁式刑罰,被告真誠地深感悔意,沒有重犯風險,判他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年47歲的男子32年前因妒忌表妹受寵及對性好奇,四度趁表妹倒立時掀開內褲窺看及觸碰私處,多次拳打兩名表妹腹部。表哥承認4條非禮罪及4條普通襲擊罪,張慧玲法官考慮年僅14歲的表哥如於1990年被捕,少年犯很大可能只會判非監禁式刑罰,而且表哥事隔數十年仍和盤托出事件,故接納他真誠地深感悔意,沒有重犯風險,判他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年47歲、案發時14歲的男被告C.F.L.,承認4條非禮罪及4條普通襲擊罪,所涉案情包括他毆打10歲表妹Y一次、毆打7歲表妹X三次,另外4次趁X倒立時掀開內褲窺看私處,手碰X私處數秒,亦曾把「電芯掂落去」X私處。

張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年少時在校內被欺凌,又認為家人偏心表妹,出於妒忌和性好奇而犯案,現時感到非常慚愧,不知道原來兩名表妹一直耿耿於懷,希望本案的完結能令兩名表妹釋懷。張官指被告沒有利用事件年代久遠而矢口否認,反而和盤托出所有事件及認罪,他如在1990年被捕,很大可能會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張官考慮到被告初犯,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及工作紀錄,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沒有重犯風險,認為他以社會服務令方式報答社會及幫助他人屬適當判刑,遂判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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