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就荃灣竹林禪院管理批出「完善管理命令」 指現任司理均不合資格出任並應予免職
2023-05-31 18:06
荃灣芙蓉山「虛雲和尚紀念堂」住持「濟平法師」的門徒釋照月,六年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司長介入竹林禪院的事務,要求法院頒下「完善管理命令」 (better administration order)。朱珮瑩法官昨頒布書面判詞指,曼華堂在管理及行政工作上沒有有效制度及明確指引,沒有能力管理其財政事務,所有現任司理均不合資格出任並應予免職,決定批出「完善管理命令」,並要求律政司司長協助法庭了解有關命令的形式和範圍,將另擇日子開庭處理。
「濟平法師」與其門徒釋照月2016年12月獲「釋融秋法師」的媳婦詹豐之協助,居住在曼華堂一房間內,方便釋照月照顧年邁患病的「濟平法師」,但二人在2017年初被逐出房間,曼華堂指詹豐無權批准二人佔用房間,又指詹豐及龐宗懷在沒有得到曼華堂許可下,私自安排一群武功了得的黑衣人,到竹林禪院以武力威嚇釋果恒法師,然後曼華堂便發出緊急公告,宣布釋果恒成為竹林禪院的住持及首席和尚。釋照月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司長介入竹林禪院的事務,要求法院頒下「完善管理命令」。
竹林禪院提供宿舍予長者及「姑太」居住,法官認為曼華堂在處理「姑太」存款時,沒有設立適當的收取及退還存款程序及制度,涉管理不善。對於「濟平法師」與釋照月被逐出房間一事,法官認為曼華堂的處理手法屬無理,亦反映沒有適當的制度去處理臨時住宿安排。法官裁定曼華堂的行政管理混亂,在管理、行政及對外事務方面,沒有任何適當或有效的制度以及明確的指引。
法官提出曼華堂成員王美珍所成立的歡喜心慈善會有限公司,主要支付宗教活動的使費,其後再向曼華堂報銷,而有關使費及報銷金額帳目不符,令人有理由懷疑曼華堂的財政管理不當或不善。而且曼華堂的銀行戶口被終止的一年內,民眾捐款的去向不明,亦顯示曼華堂無力管理其財務事直。
法官認為曼華堂四名成員中只有歐陽順美、雷靄霞及潘潔芳是出家人的徒眾,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王美珍是任何曼華堂前成員的徒眾,認為王美珍沒有資格成為曼華堂成員。據詹豐所指,只有中四學歷的王美珍起初只是竹林禪院的廚房義工,與曼華堂成員沒有任何關係。而且簡章規定曼華堂成員必須為「出家人」,法官認為四人均沒有資格擔任成為曼華堂成員,曼華堂簡章亦有需要作出檢視及修改。
法官分析指,曼華堂兩名司理歐陽順美及潘潔芳本身是內地農夫,分別只有小學及初中學歷。根據釋照月所指,曼華堂在2018年的總資產約2.1億港元。法官認為二人均沒有能力就曼華堂的土地、行政及財務事宜,作出任何獨立決定,也沒有能力妥善執行管理、行政或財務職責,去管理如曼華堂的大型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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