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分判商貪污案 被告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判監半年
2023-05-30 11:26
機場「三跑」項目,48歲分判商前建築工人於2021年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涉款共4500元。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半年。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的涉案3項行為破壞僱主信任,影響其聘用公司的聲譽,亦涉及違反僱傭合約的聲明,雖報告顯示出被告一點悔意,但認為事實上屬有限或較遲。
施官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的索具工人,其書面僱員合約寫明不能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涉案3項行為破壞僱主信任,影響德鑄聲譽,因此指向即時監禁的處理。施官再指,背景報告中透露被告被定罪前為獨居,平時喜歡賭博等,沒有經濟困難,故不屬特殊情況,雖然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承認犯案,沒有獲得金錢利益,顯示出一點悔意,但法庭認為事實上屬有限或較遲。
施官再指,本案案情來說涉及金額不大,但顯示出涉及違反僱傭合約的聲明,3項罪各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而被告因向德鑄作出賠償,可減刑半個月,但控罪包括牽涉不同月分或2名事主,相對增加整體罪責,當中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故就全部控罪的總刑期為6個月。
辯方進一步求情表示,已將4500元的賠償單據副本給予控方,且被告在背景報告中指,明白其行為不恰當及違法,已有深切反省,冀法庭盡量輕判。
廉署發言人呼籲建築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建築工人被要求提供利益以換取受僱,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廉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類似本案的貪污行為。就「三跑」項目而言,廉署已落案起訴23名該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包括呂伍湖共17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另外四人尚待答辯或審訊。
被告呂伍湖(48歲,德鑄前索具裝配工人)被控於2021年4月至5月期間,與兩名工人一同串謀,從該兩名工人接受非法回佣共4500元,以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德鑄。
另一同案被告王嘉朗(26歲,總承建商SAPR JV合營公司前管工)早前已被裁定共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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