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規管海上醉駕及藥駕 海事處:提供「清醒度測試」 與陸上標準相若
2023-05-22 13:24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今日(22日)開會,討論立法規管海上醉駕和藥駕,建議涵蓋香港水域內所有在航船隻操作船隻的人士,如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沒能力妥當地操作船隻,體內酒精超標或有指明藥物,即屬違法,可罰款5,000至50,000元或監禁六個月至三年不等。
選委界議員陳紹雄對建議表示歡迎,問陳在香港水域內發生海上醉駕和藥駕的執法情況,包括統計數字。運輸及物流局署理副秘書長朱瑞雯表示,政府內部已完成條例的草擬,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她指本港目前並無特定法例管制香港水域內的海上醉駕和藥駕,故無法提供有關數字。
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關注海上醉駕和藥駕的的執法標準,擔心會否存在執法不一情況。海事處助理處長(港口管理)黎志東表示,海上醉駕和藥駕與陸上標準相若,屆時會為可疑人士提供海上清醒度測試,要求受檢者根據指示進行一系列的動作,來分辨受檢者有否受到藥物影響。
受檢者會被要求回答指定問題及進行一系列身體協調能力有關的動作,執法人員會就受檢者能否進行該動作進行評分,如受檢者未達合格分數,則未能通過海上現場清醒度測試。海事處副處長王世發表示,海事處和警方會加強巡邏,看船是否有異樣及合理的懷疑。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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