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報警訛稱中聯辦放炸彈簽保守行為18個月 法官警告「再犯要坐監」

2023-05-05 15:39

被告麥廣生。 資料圖
被告麥廣生。 資料圖

53歲無業男子於2022年6月,涉嫌報警訛稱西營盤的中聯辦放有炸彈,警方經調查後卻沒有發現,被控1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他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鄧少雄指,兩名精神科醫生在報告中均表明被告不需要入院接受治療,只須進行門診覆診已可,故批准他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處理,並警惕被告「再犯嘅話要坐監」。

鄧官引述為被告索取的精神科報告指,兩名精神科醫生提及他只需要目前覆診已可,藥物對其有正面幫助,命令他自簽1500元,守行為18個月,一般來說干犯本案控罪並罪成可判監,但考慮被告案發時受藥物影響,最後向被告提醒要看醫生並準時服藥,「再犯嘅話要坐監」。

被告麥廣生被控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於干諾道西160號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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