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有上市公司核數師審計工作記錄存不當處理手法

2023-04-28 20:06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表示,最近完成一宗由聯交所轉介的調查,發現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就「其他信息」(是指實體年報中包含的財務或非財務信息)的審計工作記錄存在不當處理手法;未有披露涉事的上市公司及核數師身份。

會財局指,涉事核數師未有遵從《香港核數準則》(HKSA)的文件記錄要求,在審計報告日期後,從管理層獲得包含其他信息的文件的後期版本,並將早期版本的文件從審計文件中刪除,令早期版本中的標記複製到最終版本中,以標示就其他信息執行了審計工作。

會財局指,核數師應確保審計文件符合HKSAs的要求和目標,為達到文件可予進行外部查察的目標,核數師應在審計文件中,包括其從管理層取得有關其他信息的所有版本(無論在審計報告日期之前或之後取得) , 同時核數師不應刪除證明在審計報告日期之前完成的工作的文件。 此外,文件應清楚地表明取得最終版本的日期。

該局指,核數師在審計文件中保留包括其他信息的最終版本,可讓外部查察員能夠通過比較審計文件中包含的版本與所發布版本的其他信息,評估核數師於核數師報告日期前是否已取得其他信息。如果核數師實際上沒有取得後來公佈的其他信息,核數師可能沒有按照 HKSA 720 規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提供的所有重要其他信息。 因此,審計報告 「其他信息」部分中包含的關於核數師無須報告的聲明,可能會誤導閱讀審計報告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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