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遊行組織者有積極責任保障有序進行 淡化風險屬不負責任

2023-04-24 08:46

鄧炳強:遊行組織者有積極責任保障有序進行 淡化風險屬不負責任
鄧炳強:遊行組織者有積極責任保障有序進行 淡化風險屬不負責任

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及前幹事杜振豪近日申請五一當日在港島區舉辦遊行爭取勞工權益,近日披露警方於會面時談及的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24日)早上出發前往北京、廣州和深圳,進行為期4日訪問,他在機場會見傳媒時主動回應,指安全風險確實存在,遊行組織者有積極責任,保障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如果做不到就有法律責任。

前職工盟成員正申請五一舉辦遊行,希望警方盡快通知結果。(fb截圖)
前職工盟成員正申請五一舉辦遊行,希望警方盡快通知結果。(fb截圖)

不能「擺低咗,俾警方搞掂,我咩都唔做」

鄧炳強指,黃迺元和杜振豪有兩個主要觀點需要回應,其一是促請警方不要誇大安全風險,其二是只能保證自己守法,其餘須交由警方處理。

鄧指,政府當局完全是基於事實及已發生事情作判斷,正如2019年「黑暴」期間有多場遊行都被騎劫,今年3月有婦女團體舉辦遊行,亦有人試圖騎劫,因此安全風險確實存在,「任何人刻意淡化風險,鼓吹他人參與,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其二,他重申任何遊行的組織人守法固然是必須,警方會保障活動安全有序進行,但組織者同時有積極的責任,確保活動安全有序地發生,要有主動的行動,包括辨識自身的參加者:「任何組織者都有個積極責任,唔係話你『組織咗,擺低咗,俾警方搞掂啦,我咩都唔做』,唔係咁樣㗎,你有個積極責任盡你能力喺合理範圍內,令個活動安全有序咁發生,如果你唔能夠做呢個責任,或者刻意唔做呢個責任,甚至係背後做啲咩令到呢個責任唔能夠實施到呢,我哋會因應情況,你係要負上相應嘅法律責任。」

被問到此行上京會否談及《基本法》23條立法,鄧炳強指個別議題不會評論,但重申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亦有需要因應國安風險盡快進行,希望今年內或最遲明年完成。

鄧炳強與紀律部隊首長到訪內地。(鄧炳強fb圖片)
鄧炳強與紀律部隊首長到訪內地。(鄧炳強fb圖片)

鄧炳強連同各紀律部隊首長到訪內地,將就國家安全、跨境罪行、緊急救援,人才及貨物往來作報告及討論,而消防處及飛行服務隊分別會與交通運輸部簽署合作意向書,懲教署亦會與司法警官學院簽署合作協議,就合作交流及訓練進行交流。他希望透過今次拜訪,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的合作,令到香港更加安全更加穩定,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他其後在社交網表示:「今日係我上任保安局局長以嚟,首次率領紀律部隊首長團拜訪内地相關部門。我哋一早精神奕奕,踏上前往北京嘅航班,大家都好期待今次嘅拜訪,可以從多方面進一步促進兩地嘅交流同合作,大家密切留意我哋呢幾日嘅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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