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大停電|港燈3年間因復電機制獲賞2500萬 環境局 : 今年內檢討
2023-04-22 23:26
港島區本周三凌晨多處停電,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管制計劃協議》賞罰機制。環境及生態局表示,今次供電事故曝露賞罰機制並不適當,有改善空間,已建議港燈就今次停電事件,考慮將獎金悉數回饋市民,相信港燈會慎重考慮。局方又說,會在今年與兩家電力公司就《協議》作中期檢討,目標今年內有初步結果。
港燈2019至21年因機制獲賞2500萬元
根據環境及生態局資料,港燈在2019年至2021年的3年間,因「恢復供電」機制而獲得2500萬元的獎勵,平均恢復供電時間介乎54至55分鐘。連同「供電可靠性」、「運作效率」以及「客戶服務」等因素,港燈3年間共獲得8320萬元獎勵。
中電在同期因「恢復供電」機制而獲得5360萬元,平均恢復供電時間為48分鐘。連同其他因素,共獲得近1億7900萬元獎勵。
根據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兩電年內如果在停電事故中,平均在65分鐘內恢復供電,將可獲0.015%的額外回報;如果復電時間介乎65分鐘至70分鐘,額外回報會減至0.01%;70分鐘至80分鐘就不會有額外回報,超出80分鐘才需要罰款。當局表示,港燈每年平均復電時間是54至55分鐘;中電每年平均復電時間就是48分鐘。
環境及生態局解釋,現行《協議》在2017年訂立,將持續至2033年,當時引入「恢復供電」賞罰機制的目的,是鼓勵電力公司在出現事故時,可盡快修復及恢復電力供應。
港燈發言人早前表示,有關《管制計劃協議》內對於停電的「表現獎勵及罰則」條文,是按照港燈全年整體表現而評定,並非以單一事件計算。發言人說,現在只是4月,難以預測港燈會否取得年度獎賞,評論今年獎賞金額言之尚早。
發言人續指,港燈於現階段正全力調查事故成因,以及全面審視供電系統內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檢視維修施工前的準備措施和程序、確保供電穩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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