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及劏肚傷人判囚 男子申刑期上訴許可獲批

2023-04-18 11:35

男子當日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資料圖片
男子當日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初太古城中心外,52歲患復發性抑鬱症的男子陳真,除了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外,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四罪罪成,被判監14年半。陳真今到高等法院申請刑期上訴許可,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庭上稱:「單案判超過10年就肯定架啦,但14年半睇落有啲重」,考慮所有相關背景後,形容案件非常嚴重,不能接受,但認為刑期有斟酌的餘地,亦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理由,決定批出上訴許可,把上訴案交由三位法官所組成之合議庭處理。

代表上訴人陳真的余承章資深大律師。劉曉曦攝
代表上訴人陳真的余承章資深大律師。劉曉曦攝
代表上訴人陳真的容海恩大律師。劉曉曦攝
代表上訴人陳真的容海恩大律師。劉曉曦攝

上訴人陳真由余承章資深大律師、容海恩大律師及劉玉儀大律師代表,余承章指4名受害人向陳真提出民事索償,陳真已賤賣太古城銀柏閣單位並願意庭外和解,在2022年中向被他咬甩左耳的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賠償了190萬元,另向3名受害人溫浩倫、梁碧琪及梁瑩瑩分別賠償100萬、75萬及25萬元,即已向4名受害人賠償及支付訟費逾500萬元,令民事索償案告一段落。余認為不講道理或不願負責任的人士,大可拖延法庭程序,拒絕庭外和解及賠償,希望上訴庭接納此新證供。

余另指原審法官張慧玲把4罪的量刑起點訂為監禁18年過重,不應把4罪刑期分期執行,14年半的總刑期明顯過重,亦認為張官沒有對求情理由作充分比重。余提出根據當時社會氣氛,操普通話的人被針對,陳真案發時受復發性抑鬱症及酒精影響才不應控制其情緒,當時行為與陳真原來的性格大相逕庭。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則提到,本案共有4名受害人,4人所受的心理創傷嚴重。溫浩倫被陳真拿刀劏肚,溫太梁碧琪背部身中5刀,梁碧琪堂姐梁瑩瑩被陳真遭拳打腳踢,趙家賢左耳廓遭陳真咬甩,不能重新駁回。陳指雙方口角爭執後,陳真便用刀襲擊他人,不得在香港法治社會發生,法庭有需要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雖然本案量刑起點高,但亦是法官可判處的範圍之內。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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