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警員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被拒 前區議員盧俊宇聞維持原判落淚

2023-03-29 12:44

盧俊宇得知維持原判後立即感動落淚。劉曉曦攝
盧俊宇得知維持原判後立即感動落淚。劉曉曦攝

前民主黨屯門區議員盧俊宇2020年11月在社交媒體發帖謊稱,他出席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時遭警員反鎖雙手拘捕後帶到警署,去年經審訊後裁定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已完成服刑。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而到高等法院申請覆核,上訴庭雖認為正確判刑應是即時監禁,但考慮現今所有因素後決定拒絕律政司申請,詳細書面理由將於半年內頒布。盧旁聽時一直低頭及雙手合十,得知維持原判後立即感動落淚。

40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於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向警長文嘉明表示11月21日遭警方截查,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文嘉明。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指,盧現時雖已完成履行所判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仍認為盧當時一而再再而三,既主動又有預謀地誤導警員及浪費警力,包括被調查時提供虛假資料、道歉啟事內容不實、審訊時不認罪、向感化官說出事件非真實版本等。傅認為根據本案處景及案情應該判處即時監禁,建議以監禁三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又認為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原則上犯錯,刑罰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程度。傅亦認為盧並非年輕人,犯案亦非一時衝動,不適合輕判。

上訴庭質疑律政司指盧有預謀的說法,認為盧發帖時並不能預知警方查問、如何回答、事後發出道歉聲明等,相信盧並無預謀,但被警方發現虛假帖文後才連二接三地說謊。法官彭寶琴亦指本案證據充分,盧在帖文中聲稱遭警員拘捕時他其實正與家人共餐,如盧最初在警方查問時直認其非,承認帖文純屬虛構,又或保持緘默,便不會構成有意圖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員,而警方如確認涉案帖文純屬虛構並作出澄清聲明,便毋須花費人力物力翻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社會所得的訊息亦會好唔同」。

辯方大律師許卓倫指,盧現時承認自己所作所為必定是誤導警員,雖然他被判刑前一直執迷不悔,但被判社會服務令後已沒有提出定罪上訴。盧在2021年7月已辭去屯門區議員一職,亦退出了民主黨,並於2021年11月轉職為銀行合規主任,月入3.5萬元。盧如今後悔不迭並已離開政壇,現有穩定生活,亦已完成所有社會服務令時數,希望上訴庭考慮本案為獨立事件,即使認為原審裁判官錯判亦盡量輕判或考慮維持原判。

上訴庭在庭上提到難以理解原審裁判官水佳麗的判刑思路,因為水官判刑時批評得十分厲害,指「厭惡盧的偽善及不誠實」,但卻又指盧「並非無藥可救」,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表達法庭對其行為的不齒。而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水官判刑時的確原則上犯錯,判刑過輕,正確的判刑應是可能高達3個月的即時監禁,但顧及到現今所有情況及一切有關因素,決定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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