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撤回涉事文章 支付10萬元和解金
2023-03-05 15:46
2018年理工大學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撰文,內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小桃園飯局」等,網媒《立場新聞》轉載該文章,梁振英之後入稟控告鍾和《立場》誹謗。梁振英今日(5日)在社交媒網貼出鍾劍華的「澄清啟事」,鍾表示將撤回涉事文章,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與「小桃園飯局」及2013年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之論點,並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
事發於2018年8月11日,鍾劍華在媒體中發表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綫論」的文章,指控梁振英「涉黑」。梁振英認為文章涉及誹謗,兩周後入稟法庭告鍾劍華誹謗。
鍾劍華今早在社交網貼出「澄清啟事」,指涉事文章引述的時間和人物等基本事實有誤,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並聲明會將涉事文章撤回,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同時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梁振英的代表律師確認收到鍾劍華的和解金,以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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