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校舍入屋犯法等罪成 2中學生判入勞教中心

2023-02-22 16:36

被告陳政騫(左)及賴俊羲(右)。資料圖片
被告陳政騫(左)及賴俊羲(右)。資料圖片

4名男生於2021年5月爆竊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其中2名已認罪男生為「光城者」成員,早前已被判刑。餘下19歲男中學生承認襲警罪,他連同18歲男中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入屋犯法罪成。2人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早前為2人索取的報告均反映他們沒有悔意,惟考慮量刑整體性,最終判2人須羈留勞教中心,助他們改過自身。

梁官判刑時指,教導所、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均指2名被告於整體評核後,建議他們進入勞教中心為最合適的刑罰。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亦有建議讓他們履行社會服務令160-200小時,惟梁官明言判處社會服務令不適合於本案。

梁官指本案的入屋犯法罪,在考慮被告年紀、求情、背景及案情等因素,事件涉及4人夥同犯案,是加重本案嚴重性,惟沒有物品失竊及遭破壞,亦沒有人受影響。

至於賴承認的襲警罪,梁官就案件性質而言,強調不會縱容此行為,因襲警是嚴重罪行,前線警員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不過梁官考慮到2人年紀不超過21歲,在衡量判刑時,除了監禁外,須考慮其他判刑方式,讓他們改過自身,日後可以重投社會。

梁官續指報告內2人均指自己偷入學校是貪玩,顯示他們沒有悔意,故希望他們進入勞教中心,接受嚴格的紀律訓練,以加強守法意識,改善其行為,這是合乎個人及社會利益的選項。因此2人終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19歲賴俊羲及18歲陳政騫同否認於2021年5月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侵入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賴另承認於同日,在將軍澳寶康路與寶豐路交界的行人隧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X。

法庭記者:楊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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