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旺角經營煙窟出售危險藥物 還柙候訊

2023-02-13 16:45

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71歲無業老翁涉於昨日(12日)在旺角一單位內經營煙窟並販運危險藥物,被控經營在其內出售危險藥物的煙窟及危險藥物的販運兩罪。該老翁今日(13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以待控方索取被告的驗毒報告。男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也放棄8天保釋覆核,期間須還柙懲教看管。

控罪指,被告唐煜明於2023年2月12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新填地街323號1樓經營煙窟,即在煙窟中出售危險藥物,以供人在其內吸服;另於同日同地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法庭記者:鍾瀚霖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