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殘疾男女長沙灣賣唱認罪 罰款1500元

2023-02-13 12:34

被告鍾小堅(左)和李梅花。陳極彰攝
被告鍾小堅(左)和李梅花。陳極彰攝

30多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傷殘男女於上周五(10日),在長沙灣順寧道一街市外賣唱,其間有途人把錢放入其紙皮盒內,事後亦檢獲麥克風、擴音器等工具,同被控1項乞取施捨罪。兩人今日(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李志豪考慮兩被告不知道事件是犯法及個人背景下,各判處罰款1500元,惟他們若不能繳付罰款,須以監禁5日作替代。

案情指,報案人在2023年2月10日約4時於長沙灣順寧道保安道街市外,見到2名被告及有紙皮盒在其前面,他們同時使用裝置來唱歌,當時有中年女子擺放錢在紙皮盒內,及後亦有其他女子將硬幣放在盒內。其後警方接報到場後,報案人指出這情況,詢問他們正在做甚麼,他們承認在同日從落馬洲過關來港,以及不知道行乞是犯法。

被告鍾小堅。陳極彰攝
被告鍾小堅。陳極彰攝

沒有律師代表的男被告鍾小堅求情指,他不知道在香港行乞是犯法,加上他早前離婚,心情不太好,故為了散心而來到香港,而且聽別人說在香港賣唱可以賺錢,以便供養其父母,希望法庭可以饒恕他一次。

另一女被告李梅花亦沒有律師代表,求情指她不知道行乞是犯法,本身自己已婚及有孩子,以後不會這樣做,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被告李梅花。陳極彰攝
被告李梅花。陳極彰攝

被告為鍾小堅(39歲)及李梅花(34歲),兩人均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他們均承認於2023年2月10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順寧道保安道市政大廈保安道街市外,在街上乞取及收取施捨。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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