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女護士等3人認暴動罪 還柙2月9日判刑

2023-02-03 15:13

理大衝突期間,多人被捕。 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期間,多人被捕。 資料圖片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不少示威者企圖突圍逃離至科學館後被捕,其中一宗涉及8名人士的案件,再有3名男女在案件開審後,今日(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其中1人亦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涉3人的另1項暴動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判刑,期間三被告須還押看管。 

今日認罪的被告為郭志帆(26歲,無業)、馬嘉惠(29歲,護士)及嚴家朗(30歲,汽車美容技師)。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他們於或約於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郭志帆現時知錯,等候審訊期間不願面對監禁,反而想努力工作供家人生活,難以面對雙親,答應不會再犯,且希望將來在獄中修讀護理課程,而郭還未傳召證人階段前,承認暴動罪,望法庭仍給予減刑。辯方再指,被告馬嘉惠與另一被告嚴家朗現為夫妻關係,她是仁安醫院的登記護士,現時定罪後未能繼續任職護士,已對她造成很大的懲罰,加上其父親是一名退休懲教人員,在其求情信中指出他未能給予馬適當的教導,造成彌天大錯,以及其女兒本性熱心幫助他人。

辯方續指,馬曾為嚴撰寫求情信,講述嚴受社會風氣影響而犯案,本身他熱心研究車輛貼膜的技術,又將技術教導予青少年,加上即使其父母因不懂寫字,沒有為他撰寫求情信,但他們有到庭支持;另辯方再解釋,因嚴的教育水平低,及了解到妻子已有多封求情信,才沒有為妻子撰寫求情信。

案情指,大約從2019年11月11日至同月18日,大量示威者集結在理大及其範圍內,有組織地佔據理大。其後同年同月18日約早上8時,有17人包括三名被告身處大批示威者當中企圖在暢運道一帶逃離理大,他們一起離開繼續在該處集結的示威者而逃走,並衝向香港科學館的停車場,經後門進入科學館,當時科學館並不對公眾開放,期間其閉路電視亦拍攝到該17人進入科學館的情況,其後現場警務人員進入科學館掃蕩,在地下升降機大堂位置發現和拘捕該17人。

同案其餘被告為梁子揚(26 歲,港大學生)、鍾泯浚(30 歲,學生)、許寧軒(22 歲,中大學生)、李嘉希(20 歲,大專學生)及張達榮(20 歲,學生)。

除了鍾泯浚外,其他人均承認暴動罪,另梁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當中李和張早前被判入教導所;梁被判囚18個月;許亦被判囚15個月。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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