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發訃告稱「友人臨終前曬連花清瘟」 以嶺藥業發律師信要求公開道歉
2023-01-13 12:17
微博有用戶日前因一則提及連花清瘟的訃告,收到了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以嶺藥業」)發出的律師信。該網民發佈的訃告提到:「王某同志臨終前,還堅持發朋友圈,曬連花清瘟膠囊。」以嶺藥業表示,類似的詆毀、造謠行為,公司會通過發律師信表明自己的態度。若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肯定會根據相應程序採取相應措施。
內媒報道,微博用戶「聶聖哲2023」(下稱「聶聖哲」)1月6日在微博發文稱,「今天很高興收到了連花清瘟生產商以嶺藥業的律師信,該函行文規範、敘事清楚、很有修養、充滿善意……但是,該函對我的勸告、批評和要求,我有點不明白和不服。」聶聖哲還表示,要在微博徵求意見,以民意調查形式,以此決定是否道歉。
該文配圖為兩頁律師信,抬頭和落款均為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信稱,「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指派張起准律師就聶聖哲在新浪微博平台及微信朋友圈發佈言論侵犯委託人名譽權等相關事宜,鄭重致函。」
事件起因是2022年12月22日聶聖哲在社交平台發的一則訃告。當日,聶聖哲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稱,「四川大學江蘇校友會優秀校友王某同志因眾所周知的重感冒於2022年12月21日7時7分去世,終年39歲。」該網民發佈的訃告還提到,「王某同志臨終前,還堅持發朋友圈,曬連花清瘟膠囊」,也因此,以嶺藥業在律師信中提到,聶聖哲「利用逝者的去世,用夾帶私貨的方式隱晦地用文字及圖片把逝者與連花清瘟膠囊結合在一起,意圖用逝者死亡貶損連花清瘟膠囊,以及委託人(以嶺藥業)」「大量含有上述侵權言論的文章及對連花清瘟膠囊的不實信息被廣泛傳播。」
律師信稱,聶聖哲的行為「對委託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誤導了不明真相的網民和消費者,損害了委託人的良好品牌形象,降低了委託人的社會評價,貶損了委託人的良好商譽,給委託人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侵犯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以嶺藥業方要求聶聖哲刪除相關侵權言論、消除不良影響、並公開賠禮道歉不少於90日等。
有律師認為,如法院審理認定構成侵權,當事人或需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也有律師指出,本次事件基本事實還有待司法認定,當事人或可反訴以嶺藥業侵犯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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