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1億元 山東省政協原常委鄭金蘭一審被判死緩
2022-12-29 15:07
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9日),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宣判山東省政協原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鄭金蘭受賄超過1億元案,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查封、扣押、凍結、退繳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及孳息繼續追繳。
鄭金蘭一審被判死緩。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鄭金蘭利用擔任濰坊市委副書記,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廠房搬遷、礦權轉讓、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23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鄭金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其後又推翻供詞及大部分贓款轉移海外大部分,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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