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愛滋病女子無套賣淫 因傳播性病罪獲刑一年四個月
2022-12-28 09:24
近日,湖長沙市雨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宣判了一起傳播性病案。女子尹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仍從事賣淫,被認定構成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雨花區法院表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尹某某已被湖南省疾控中心確診HIV陽性(愛滋病),且一直在醫院進行治療並領取治療藥物。2022年9月21日17時許,尹某某與曾某某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民房(尹某某的租住屋)內實施了賣淫嫖娼活動。尹某某明知自己HIV陽性,在不告知曾某某、無任何防護措施(未戴避孕套)的情況下,雙方發生了性關系。
法院認為,尹某某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雨花法院對尹某某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雨花區法院法官提醒,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者感染愛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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