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遺產管理人增管理費被指欠證據 華懋慈善基金不服提上訴遭駁回
2022-12-08 11:53
華懋慈善基金去年入稟指控龔如心的3名遺產管理人,涉嫌增加額外一成管理費,以支付報酬予協助他們獲委任為遺產管理人的「中間人」。原訟庭法官林雲浩早前指華懋的指控憑空想像,沒有實質證據,故批准剔除有關傳票,華懋不服而提出上訴,上訴庭細閱有關文件及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林官裁決正確無錯,同意華懋的指控毫無理據,故駁回其上訴,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案件今日(8日)由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關淑馨、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及袁家寧處理。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羅兵咸永道合夥人以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以及前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子邦。原告方指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3人當年特意增加額外一成的管理費,以支付報酬予中間人劉子邦,又指劉子邦沒有否認曾收取該一成費用。林雲浩法官去年11月指原告方沒有實質證據,經考慮後批准被告方申請剔除傳票。
原告方向上訴庭指林官考慮剔除傳票申請時衡量證據犯錯,要求法庭根據文件或開庭審理,以推論出劉子邦曾否收取該一成費用;被告方則指華懋的指控子虛烏有,亦無證據支持。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林官沒有犯錯,只看文件已可得知華懋的指控毫無理據,故有關推論並不成立,駁回華懋的上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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