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公司合約訴訟 雙方各提新申索 明年5月再訊
2022-12-07 12:35
女藝人江若琳Elanne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官司訴訟,於本年初被裁定雙方各自部分勝訴,至於雙方的金錢申索則留待第二部分審訊再議,預計歷時35天。案件今日(7日)於高等法院提堂,寰宇一方擬加入第一部分審訊時不同的申索,江若琳一方亦提出了第一部分審訊時沒有提出的人身傷害申索,暫委法官廖文健要求雙方索取指示,在明年5月5日早上10時再訊時,釐清有關新增申索可否加入第二部分審訊中,期間雙方需準備文件交給法庭。
江若琳與「寰宇藝人管理」早前爭議雙方在2004年、2005年、2008年簽訂的合約,而江若琳的經理人於2014年2月曾在某場合向江若琳投擲玻璃杯,企圖向江若琳施暴,寰宇國際集團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與江若琳傳出虛假緋聞後,林小明亦多次發言詆毀江若琳,廖官認為寰宇在沒有合理因由的情況下損害雙方的信任,違反合約的隱含條款而毀約,裁定雙方合約期為2004年5月3日至2014年5月2日。
另外,寰宇早前向江若琳追討近110萬元欠款,江若琳則向寰宇追討製作及宣傳費用等墊支費用,廖官裁定江若琳的一切個人開支需自行承擔,而扣除所有開支後,仍有權取得音樂銷售產品的全部收益,廖官認為江若琳有權先查看文件計算其收入總額,再於第二部分審訊中處理雙方的金錢申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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