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下屬索賄逾萬元助升職 水泉澳邨保安主管罪成候判

2022-12-02 17:10

水泉澳邨。 資料圖片
水泉澳邨。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公共屋邨保安主管,控告她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12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告陸蓓雪(53歲),為香港警衛主管,被裁定2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判刑。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

陸蓓雪其後2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

廉署早前分案控告鄧金牛以及上述香港警衛時任主管貪污。鄧金牛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將於明年1月4日再提訊。時任主管涉嫌收受鄧金牛賄款6,000元,審訊將於12月7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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