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獲政府首肯 擬建21600個單位 其中7成屬公營房屋
2022-11-03 23:20
政府於2020年5月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共接獲5宗申請。發展局今日(3日)公布,其中3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該3宗申請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個公營房屋單位,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其中一宗獲同意的申請,由合域有限公司、誠君有限公司及富任發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為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133400平方米,當中70%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預計提供約187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餘下30%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1 260個私營房屋單位。
第二宗申請由海騰企業有限公司,母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及溢輝發展有限公司(母公司: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606000平方米,當中70%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預計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餘下30%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3640個私營房屋單位。
第三宗申請由盛店投資有限公司(母公司: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元朗朗屏路永寧村,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265900平方米,當中70%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預計提供約4 02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餘下30%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1600個私營房屋單位。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約修訂,申請人需向政府補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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