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及收受賄款逾800萬 配飾公司董事及製衣公司採購員認罪候判

2022-10-20 14:47

兩被告認罪押至下周一(24日)判刑。 資料圖片
兩被告認罪押至下周一(24日)判刑。 資料圖片

本地一間服裝配飾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文員,與製衣公司的採購員涉在7年內提供及接受賄款逾800萬元,最終使製衣公司向該貿易公司發出總值至少逾3,600萬元採購訂單。三人被廉署控告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共3罪,其中董事及製衣公司僱員今在區域法院認罪,須還押至下周一(24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何國榮(46歲、寶原行有限公司(寶原行)獨資董事兼股東)、周炎秋(57歲、寶原行會計文員)及黎淑芬(54歲、必偉實業有限公司高級採購員)。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何及周另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發日期介乎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何國榮及黎淑芬今日認罪,周則否認控罪,排期明年7月3日受審。

案情指,案發時寶原行從事服裝配飾貿易生意,向必偉實業供應服裝配飾。寶原行起初只從必偉接收少量訂單,何為與黎建立友好關係,先送贈數一兩張迪士尼門票,後來增加至近30張,再直接給予現金回佣,一共涉及逾70萬元;二人曾51次約在寓所及辦公室附近交錢。在黎推薦下,必偉取代其他潛在競爭對手而成為寶原行的主要供應商。

案情續指,惠宜製衣(香港)有限公司(惠宜製衣)亦是寶原行的客戶,何國榮向惠宜的採購文員提供回佣有關款項按訂單金額的10%計算。該文員亦向寶原行發出虛假訂單,使寶原行在毋需供應任何貨物的情況下仍可收取金錢,兩罪的採購訂單總額逾3,600萬元。最終寶原行只保留兩成款項,餘下八成由文員獨得,涉及約770萬。三名被告在2021年4月被捕,何和黎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求情指,何國榮早在被捕前一年已向涉案公司認錯並償還款項,顯示悔意,並且在3次長達6小時的錄影會面中有全盤招認,節省法庭時間。辯方並稱,被告父親早前因債務問題在公司自縊,其自盡當天是被告駕車接送,此事對他造成很大打擊。此後被告擔起父親的債務,用了7年才還清。至於黎淑芬,大律師查錫我表示,被告接收迪士尼門票時對法律後果不以為然,最終招致定罪,她承諾會償還賄款,其僱主有份撰寫求情信。

法庭記者:湯璧瑜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