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免針紙」周三失效 政府提醒以涉事醫學豁免證明書作「疫苗通行證」屬違法
2022-10-10 18:00
政府今日(10日)提醒巿民,7名私家醫生涉嫌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並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免針紙),政府將由後日(12日)起,不接納任何人士以涉事的醫學豁免證明書作為「疫苗通行證」。換言之,由該天起,任何人士不得以該些醫學豁免證明書二維碼,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
為落實上述安排,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發出指示,指明由7名涉事私家醫生簽發的免針紙不獲接納為「疫苗通行證」。同時,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發出指示,限制持有無效的二維碼的人士進入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以及要求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負責人按有關規定限制任何出示無效的二維碼的人士進入相關處所。
政府將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4.4.3版本,協助主動查核處所的掌管人辨識上述二維碼,以及記錄出示上述二維碼的人士的資料。掃瞄器如識別到無效的二維碼,將會發出不准進入的提示音效及文字顯示。政府提醒相關處所掌管人須盡快下載最新版本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
市民若持有由該7名私家醫生所發出的免針紙,可透過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諮詢公營醫療系統醫生。使用相關諮詢服務的市民可獲豁免普通科門診服務的收費(50元)。市民亦可自行安排諮詢其他私家醫生。
政府強調,該7名私家醫生疑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亦未經適當臨牀評估而簽發免針紙。市民若因此延誤接種,可能對自身構成健康風險。發言人重申市民在任何時候若使用不獲接納的醫學豁免證明書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有關資料會被轉交執法部門跟進。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刑罰最高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使用不當途徑取得的豁免證明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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