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招聘過程優待應徵者 8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控

2022-10-10 11:17

左起:第一被告羅世華、第五被告麥偉忠、第六被告鄧永平。
左起:第一被告羅世華、第五被告麥偉忠、第六被告鄧永平。

2019年7月至8月期間,1名現任及7名時任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未有遵從政府公務員聘任政策而優待某些應徵者。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全部被告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處理轉介。全部被告續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24小時內通知廉政公署、交出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8名被告依次為60歲羅世華、61歲李達釗、59歲戴焯輝、61歲易錦添、58歲麥偉忠、64歲鄧永平、59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黃偉雄及64歲陳江松,除黃偉雄外,其餘7人案發後已相繼退休。8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一起並與他人串謀,使各被告及上述招聘的其他遴選小組成員,身為公職人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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