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法官岑耀信勳爵任期延續3年

2022-10-07 17:48

法官陳兆愷(左)及岑耀信勳爵(右)。 資料圖片
法官陳兆愷(左)及岑耀信勳爵(右)。 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

非常任香港法官陳兆愷法官,GBM新任期由2022年10月21日起,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的新任期由2022年12月18日起。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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