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墮斃子認教唆促致他人自殺囚5年半 官斥無為父母離世傷感令人心寒
2022-09-27 11:57
一對老夫婦去年二月因兒子財務問題,與四旬兒子計劃一家三口一同跳樓自殺,但夫婦二人率先跳樓身亡後,兒子卻提不起勇氣跳樓,遂放棄自殺念頭。兒子今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罪,陳仲衡法官指他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完全沒有顯示出對父母離世的傷感,只是一直要求法庭輕判,讓他早日出獄重過新生,實在令人心寒;但辯方指被告出獄後計畫第一個會去的地方便是父母墓碑。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坦白認罪,終判其監禁5年半。
陳仲衡法官判刑時讀出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指自己收入不多,過往因錯誤的價值觀,一直入不敷支,即使任職兼職的士司機亦不夠還債。被告在案發後深感後悔,他至今已還押18個月,對於沒有出席父母喪禮而感到難過,他只出獄後第一件事會到父母墓碑憑弔。他指自己供認本案所有實情,沒有隱瞞任何事實,節省警方調查時間,他認罪亦節省法庭時間。
被告指自己在獄中修讀神學,現時是一名信仰堅定的基督徒。他說自己過往沒有案底,曾任職上市公司主席的司機,相信出獄後會找到正當的司機職業,不會為香港社會增添麻煩,希望法庭盡量輕判。惟陳官指被告是父母疼愛的兒子,他沒有做任何事去阻止父母死亡,諷刺的是父親的遺言救了被告一命。而被告終日賭博及揮霍,父母賣樓並問人借錢為他還債,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協助被告,相信父母尋死是因為兒子財政問題,令他們感到絕望及精神疲憊。
陳官指雖然父母在自願及知情的情況下,各自決定自殺,但被告作為身為「自殺協定」的一份子,沒有做任何事去阻止父母結束生命。而被告在求情信中表明自己與警方合作、早日認罪、願意改過、會奉公守法,已準備好重獲新生。但令陳官震驚的是被告的求情信中沒有提及他對父母死亡的哀傷及悲痛,實在令人心寒。被告的財政壓力令其父母置於絕望之中,但他在求情信中對於父母死亡一事十分冷漠及平和,辯方雖指被告案發後曾責怪自己,服刑完畢後第一時間會到父母墓碑憑弔,陳官表明不會就此加重被告刑罰。陳官考慮被告認罪發沒有案底,判處被告監禁5年半。
案情指,男被告劉嘉維與父親劉紹斌(73歲)和母親許趣芳(66歲)同住,被告近9年來沉迷賭博及揮霍無度,欠債約50萬元,他亦曾向前僱主借貸180萬元,父母出售自住物業幫助兒子還債,他知道母親曾為了幫助兒子而向他人借貸。去年1月他收到收債人電話及訊息追債,兒子在2021年2月8日向父母透露其財政困難,便提到自己有自殺念頭,而其父親患有心臟病及前列腺毛病,其母親則患膝蓋疾病,他們都擔心日後需承受疾病痛楚,母親便建議一家三口同生同死,全家一起自殺。
他們一家三口去年2月討論自殺方法,他們提到燒炭及跳樓的方法,最後他們同意跳樓是最快及較少痛楚的死亡方法。他們一家在2021年2月9日外出飲茶,到山頂懷緬過去,被告與女朋友及傾談一番,他們一家再到港島共享晚餐,飽覽香港夜景,2021年2月10日凌晨一時許回家後,他們到天台及聯絡親友告知他們將會自殺,被告協助父母站到天台邊緣,但當時被告仍站在天台上。母親率先跳樓後,父親在跳樓前向被告稱:「我哋兩個跳落去就得㗎啦,你好好哋留番喺度,你嘅壓力會細左好多,你好好生活活下去」,然後跳樓並產生巨響。被告隨即提不起勇氣跳樓,遂放棄自殺念頭。
被告在事發前已把事件告知一名公司女同事,女同事報警處理,其他知情親友均陸續報警求助。消防員及救護人員到場後證實父親當場死亡,母親送院後亦證實死亡。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同屋企人傾好一齊自殺,但我見到我呀媽跳左落去,我呀爸跳落去之前同我講,佢哋兩個跳落去就得㗎喇,你好好地留返喺度,叫我唔使跳。我好驚,我唔夠膽跳落去,所以放棄咗自殺念頭」。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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