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銷售員威嚇性營業行為違商品例 判囚逾21個月破紀錄
2022-09-23 22:04
一名健身中心男銷售人員因銷售健身服務期間串謀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21個月27天。海關指本案判處的監禁刑期是《條例》自2013年7月修訂以來,同類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歡迎法庭的裁決,當中破紀錄的監禁判刑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於2019年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健身中心的職員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一名行為能力稍遜的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迫使該顧客購買約90萬元的健身服務,金額是涉及健身行業的不良營商手法案件中歷來最高。
自2018年起,海關展開多個專項行動,打擊健身中心以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的不良營商手法,加上法庭就相關案件作出具阻嚇性的判刑,近年海關接獲涉及健身中心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舉報已大幅減少,由2019年全年的482宗下跌至2022年首8個月的8宗。
雖然有關健身中心的舉報有下跌趨勢,但海關絕對不會鬆懈,接獲舉報後務必積極跟進,如發現有商戶違反《條例》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尤其是涉及弱勢或易受左右的消費者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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