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商台記者投訴被裁定「無法證實」 鄧炳強尊重調查結果

2022-09-19 11:15

2019年,一名商台記者在旺角被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資料圖片
2019年,一名商台記者在旺角被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資料圖片

商業電台一名記者於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在旺角採訪時,背囊被防暴警員以海綿彈擊中,當事人及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涉事警員。投訴警察課完成投訴調查,指無證據支持指控,將指控列為「無法證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表示尊重調查結果。

鄧炳強稱,警員是基於保護市民的心,已透過訓斥及提醒同事要做得更好。他指,修例風波期間社會紛亂,警方在行動部署的即時反應很重要,至於當時的處理手法,他認為有改善空間,但這不一定代表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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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表示尊重調查結果。資料圖片
鄧炳強表示尊重調查結果。資料圖片
事發於2019年11月,商台記者在旺角被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資料圖片
事發於2019年11月,商台記者在旺角被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資料圖片
警方當時曾在場發射海綿彈及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當時曾在場發射海綿彈及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曾在場發射海綿彈及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曾在場發射海綿彈及催淚彈。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修例風波期間社會紛亂。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修例風波期間社會紛亂。資料圖片

投訴警察課早前去信投訴的涉事記者交代調查結果。商台報道指,已離職的當事人會考慮提出覆核。

事發於2019年11月中,涉事記者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採訪警方驅散示威者堵路期間,被防暴警察驅趕。防暴警察其後推撞記者,並聲稱要作出拘捕。涉事記者轉身離開時,背後聽到一下防暴槍聲,隨後發現背囊被打穿,並於現場發現海綿彈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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