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 台惡男判無期徒刑

2022-08-25 16:18

台男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被判無期徒刑。網圖
台男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被判無期徒刑。網圖

去年4月台灣屏東發生一宗駭人的「藉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命案,55歲黃東明追求29歲曾姓人妻不成,竟在萬丹鄉製造假車禍將人妻撞倒擄走,並將受傷的她綑綁空屋內,還趁機猥褻她後任由她失救死亡,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25日依妨害自由、殺人等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屏東地方法院指,考量黃已56歲,即使假釋出監,再犯危險性也明顯降低,因此沒有判其死刑。

據悉,黃男偵訊時避重就輕、說詞反覆,還聲稱有躁鬱症須吃藥,甚至裝傻、故意繞路唬弄,對此,曾女家屬相當擔心黃會以「患有精神疾病」躲避刑責。檢方認為,黃姓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判決書指出,被告不思悔改,犯後態度惡劣,品性難認良好,若僅處以10至15年有期徒刑,尚屬過輕。因此一審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指考量黃東明已56歲,而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25年才能假釋,如判處黃無期徒刑,足使黃與社會長期隔離至年逾8旬,即使獲假釋出監,再犯危險性已顯著降低,所以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

案情指,黃東明因愛慕某電訊行曾姓女店長,竟不顧曾已婚身分,多次藉口門號續約、設定帳戶等理由接近及騷擾曾女,曾女對此不但次次拒絕還向警方提告追訴,不料黃因此由愛生恨。去年4月2日,黃向不知情的友人借用汽車後,去年8日晚10時35分許,開車前往曾女上班的門市,等到曾女下班要騎車回家時,便一路尾隨,而跟到萬丹鄉1號橋時,黃突然開車撞曾女,導致曾女人車倒地、頭部膝部都受外傷並陷入昏迷。

黃見狀後,趕緊將曾女擄上車後座,並載往屏東市區某空屋處,隨後將曾女綑綁在屋內,完全斷絕她向外求助的機會,且還趁機吻她後,任由她失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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